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潍坊市高价值专利补助、奖励发明专利大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12 点击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198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潍办发〔201913号)、《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潍发201520号)、《关于修订〈潍坊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企〔201281号)和《关于调整潍坊市专利专项资金部分条款的通知》(潍财教〔2017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2021年度专利政策性补助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一)对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进行资助。范围为202071日至2021630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和国外发明专利。已获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对2020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及以上的企业进行奖励(见附件1,数据仅供参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市专利补助采取线上与线下相接合的方式。申报人通过潍坊市专利资助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平台登陆网址:http://218.59.142.79:7000/login.jsp),经县市两级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资助申报表,将该表与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一同报送至本辖区县级局,各县级局汇总后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受理、初审、汇总和最终审核。

(二)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2021917日正式开通,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109日。

(三)申报材料

1.授权发明专利补助:《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表》、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还需提交专利证书中文翻译件(所有的申请表和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签字

2.专利大户:《专利大户资助申报表》和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

3.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费:维持五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申报表》和最近1年缴费证明复印件

申报人需提供2份上述材料,各县级局自留一份,上报一份。各县级局将上述材料以及专利补助资金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和专利补助Excel汇总表(电子版)于1015日前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说明

(一)所有的申请表和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签字。

(二)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享受资助政策。

(三)专利资助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已在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出,申报人可参考使用。(网址:http://scjgj.weifang.gov.cn/xw/tzgg/201907/t20190718_5411257.html

(四)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的只能由一个专利权人申请资助,同时应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证明(共有人为潍坊市外的,无须再提供同意证明;共有人为单位的,需在证明上加盖公章,共有人为个人的,需在证明上签字并附上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燕飞、张兴秀

话:5291228

址:寿光市东升路126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05

附件:2020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件及以上的企业名单

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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